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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29日 16:38   信息来源:MTI教指委网

MTI教指委[2007]4号

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单位:

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成绩现已公布,为确保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质量,现将2007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单位应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院)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79号)、《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2007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人数、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复试形式和录取方法等),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并于 12月30日前报送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3、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专家到招生单位了解有关复试录取工作情况。

二、关于复试分数线

经研究,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不拟定2007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建议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在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自行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

三、关于资格审查

各招生单位应根据在职攻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核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关于复试

1、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建议安排在2008年1月底之前。具体时间可由各招生单位在上述时段内自行确定。

2、复试内容:复试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与技能两门科目,各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自主命题。各科考试时间、计分方法等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学校和考生的实际情况自主安排。

⑴政治理论: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是时事政治和政治基础理论。

⑵专业知识与技能: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报考笔译方向考生主要考核其英译汉和汉译英能力、中英文写作能力以及翻译综合知识;报考口译方向考生主要考核其综合素质,包括英汉口译潜能测试(含视译交替传译)等。

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复试各科试题报教指委秘书处备案。

3、招生单位应设立面试专家组。专业知识与技能面试专家组至少须有3名副教授以上的本专业指导教师。面试情况及成绩需有现场文字记录。

五、关于录取

各招生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在考试成绩同等情况下对业绩突出考生予以优先考虑。

六、关于生源调剂

初试成绩达到招生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因为报考单位的招生名额限制而未被录取者可以申请调剂。

因线上生源不足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单位可以接受调剂生源。

上述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剂录取;招生单位必须核实调剂考生的成绩。

七、其他事宜

各招生单位应将考生的复试、录取情况等相关文档存档,认真总结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79号)要求,及时报送复试录取工作总结。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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